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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» 开普蓝理财论坛 » 账本使用交流 » 如何记录低值易耗品的使用?
lilikuxian - 12/16/2009 9:50:00 AM
在初始化时,提醒了我们低值易耗品使用完了和重新补充都要记录,但是我不知道去哪里记录啊。版主能说一下吗?
kbmaster - 12/17/2009 12:19:00 AM
一般建议低值易耗品直接作为支出记账,不需要单独核算。
如果要记,可以使用“自定义帐户记账”,
购买时,借方 “低值易耗品” 贷方: 现金或存款
耗用时,借方:生活费用 贷方 低值易耗品; 或者使用“支出记账”,付款方式选择 其他资产 然后再选“低值易耗品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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